以联合运输这种方式运过货物的小伙伴应该就知道,在联合运输中联运单证和联运经营人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有些小伙伴可能不太了解,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聊聊关于联运单证及联运经营人有何责任义务的那些事。
单证大家都知道,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单据、文件、证书。而联运单证则是指证明从事货物联运工作或组织货物联运工作合同的一种单证。
那么联运经营人具体又有何责任义务呢?
据小编了解,联运经营人自掌管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就负责从事或以他自己的名义组织货物联运工作。其中包括联运所需要的一切服务工作,并在本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这种联运和这种服务工作的责任。
如果其掌管货物到交付货物期间发生的关子货物灭失或损害,那么其则需要承担本规则规定范围内的责任,并负责支付规则规定的有关这种灭失或损害的赔偿金。
而且其负责从事或组织为确保货物交付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如果延迟交货,那么也是需要负责支付该规则所规定的赔偿金。
小伙伴们,您们用联合运输运过货物吗?感觉怎么样?欢迎发表您的见解!如果还想了解更多这个方面的相关资讯,请关注九州物流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