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获悉,韵达股份日前公告:其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关于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项”、“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等多个议案。
公告称,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资本结构的不断优化,为继续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购买等事宜。
另外,为进一步拓宽韵达股份的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其中,根据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发行市场均为中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方面,均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其中,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超短期融资券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对于此次募集资金用途,韵达只在公告中称:“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