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2日通报称,自2019年4月5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5月1日零时至5月4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
据悉,为确保2019年清明、五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通报称,2019清明、五一假日期间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称,在即将到来的清明小长假里,除祭袓扫墓外,踏春出游也将迎来小高峰。综合近三年清明节假期流量增长幅度和去年免费通行假期流量增长幅度,预计2019年清明假期进出京总流量将同比去年增长8.9%,达到87万辆;环省进出省流量将同比去年增长7.6%,达到174万辆。
同时,2019年清明节假期期间,车辆出行潮汐现象仍将明显。该省高速公路将呈现出“首日出行、尾日返程,上午出城、下午返城”的出行特点。其中,假期第一天(4月5日)出现车流出京返乡高峰,假期最后一天(4月7日)午后出现进京返程高峰。上午高峰时段在8时至11时,下午高峰时段在13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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